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日本女优 2018年自治区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继续对为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进行资助,并安排了备灾仓库、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专项资金。2018年,自治区日本女优门彩票公益金上年结余合计49862.32万元;本年收入72563.9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80709.12万元,年中调减8145.18万元;本年支出67317.22万元,年末结余55109.04万元。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因2018年下半年机构改革,我厅负责优抚、退役军人安置和救灾业务的处室和老龄委办公室和有关直属单位划分了出去,所以下面统计的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不包含优抚、退役军人安置和救灾方面的项目。
2018年,自治区本级彩票公益金共安排项目1523个,项目资金共71353.04万元。各个项目均已按计划组织实施,并按项目资金管理要求,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下拨到项目所在单位。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多数项目已经完成,项目支出合计41342.6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详见附表):
(一)民政厅本级实施项目19个,资助金额3639.04万元。
1.“孤残儿童明天计划”经费项目1个,资助金额50万元。
2.第五季福彩情 学子梦项目1个,资助金额125万元。
3.广西民族老年活动中心建设经费项目1个,资助金额499.4万元。
4. 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项目1个,资助金额161.25万元。
5. 政府购买信访服务项目1个,资助金额8.82万元。
6. 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城乡困境儿童专项督查项目1个,资助金额19.8万元。
7. 厅本级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项目3个,资助金额152.82万元。
8. 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广西养老护理员培训鉴定实训项目1个,资助金额60万元。
9. 自治区德胜社会福利院福利院维修改造项目1个,资助金额47.23万元。
10. 自治区拉浪林场广西拉浪生态养老中心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经费项目1个,资助金额100万元。
11.自治区拉浪林场广西救助服务指导中心男子救助脑科病区楼建设经费项目1个,资助金额450万元。
12. 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全区星级养老机构康复辅助器具标准化配置服务项目1个,资助金额118.91万元。
13. 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民政标准化试点单位项目1个,资助金额1.92万元。
14. 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民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1个,资助金额39.67万元。
15. 自治区假肢康复中心广西假肢康复中心综合大楼项目1个,资助金额700万元。
16. 广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启动实施日本女优“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配套经费项目1个,资助金额8.22万元。
17. 广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广西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项目1个,资助金额1096万元。
(二)补助市县项目1504个,资助金额67714万元。
1.市县即开型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469个,资助金额11500万元。
2. 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建设项目2个,资助金额1000万元。
3. 社会捐助体系建设项目160个,资助金额160万元。
4. 儿童福利设施新建和维修改造项目11个,资助金额2000万元。
5. 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示范建设项目137个,资助金额3400万元。
6. 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及维修改造项目7个,资助金额500万元。
7. 殡葬管理设施建设及维修改造项目23个,资助金额3300万元。
8. 民政标准化试点单位项目7个,资助金额70万元。
9. 民政标准化立项项目研制项目8个,资助金额80万元。
10. 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1个,资助金额4200万元。
11. 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维修改造项目150个,资助金额5100万元。
12. 市县福利院维修改造项目41个,资助金额5136万元。
13. “1521养老综合福利设施示范工程”项目23个,资助金额9228万元。
14.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项目34个,资助金额4930万元。
15. 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及维修补助项目2个,资助金额900万元。
16. 农村幸福院建设补贴项目100个,资助金额600万元。
17. 民办养老机构补贴项目123个,资助金额1574.4万元。
18. 广西健康养生养老小镇创建补助项目5个,资助金额1000万元。
19. 养老护理员从业奖励项目48个,资助金额35.6万元。
20. “医养结合”试点建设项目15个,资助金额300万元。
21. 养老机构临终关怀服务试点项目12个,资助金额200万元。
22. 政府购买流浪乞讨救助、未成年人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困境内儿童保障)、家暴受害人庇护服务项目77个,资助金额400万元。
23.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38个,资助金额1100万元。
24. 特困人员供养项目1个,资助金额11000万元。
三、项目主要社会效益
(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有效发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指导各地合理制定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全区各县(市、区)全面建立县级政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全区城乡特困人员的平均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767元/月和4956元/年,照料护理标准390-1400元/月,24.6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大幅提升。
(二)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加快发展。全面实施养老机构星级评定、老年人能力评估和民办养老机构补贴制度,新评定星级养老机构44家,全区星级养老机构已达169家,养老院软硬件条件极大改善,管理提质增效,在社会上引起良好反响。发放养老机构补,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实施“1521养老服务示范工程”。年内打造13个养老服务示范园、19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批标准化、现代化的养老院陆续建成,逐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养生养老小镇申报、评审工作,命名阳朔县兴坪镇等7个自治区级“养生养老小镇”。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指导南宁市成功申报第三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南宁、桂林、柳州等地新运营一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推动成立广西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全面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奠定基础。
(三)继续推进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补助3400万元用于各地开展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示范建设,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场所和服务功能,全区城市社区服务用房基本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农村社区基本实现公共服务“一站式”办理,让群众得到了实惠。
(四)其他各项社会福利事业得到蓬勃发展。主要是补助14个设区市开展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38个,重点实施社会工作参与脱贫攻坚服务、救助服务、社区服务、老年人服务以及社会组织培育、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等项目;二是支持全区11个儿童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为孤残儿童营造更好的养育环境,让孤儿感受到家庭温暖,弥补因家庭功能缺失给孤儿带来的心理、行为、情感和社会能力等方面的缺陷;三是建设20个社会捐助站点,创新发展慈善超市,发挥网络捐赠技术优势,开展“爱心小屋”旧物循环利用公益行动,安置“爱心小屋”箱子回收城乡居民的旧衣物、旧图书等,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开展捐赠,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参与慈善事业的意识,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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